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“市场守门人”******
(经济观察)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“市场守门人”
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(记者 王恩博)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,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、影响公平竞争,也引起各方警惕。
近日在北京举行 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 ,多位中外专家表示,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 ,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。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 、降低市场进入壁垒 、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,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。
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 、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·瓦姆巴赫(AchimWambach)所著《不安 的变革:数字时代 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》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。该书关注 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 ,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 的企业行为,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。
瓦姆巴赫表示 ,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,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 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,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 的生存、稳定了就业。
但他也坦言,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 ,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,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 ,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,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 ,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 。对此 ,德国和欧盟 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,推出GAIA-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。
值得注意 的 是 ,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《数字服务法案》及《数字市场法案》草案,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。
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·费泽介绍,《数字市场法案》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“市场守门人”(Gatekeeper),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 的能力 ,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“守门人法规”。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 ,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 ,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。
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,中国亦动作频频 。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《关于平台经济领域 的反垄断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。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 、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,反垄断法初衷 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 、限制竞争 的垄断行为 ,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,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 ,其中有两个重点 、难点问题: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;二是结合相关市场 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 的发生场景。
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 ,公开透明 、公平竞争、可预期 、无歧视的营商环境 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 。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 是超大规模 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 的治理功能 ,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,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。
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 ,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 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,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 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 ,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 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。(完)
(文图 :赵筱尘 巫邓炎)